9月4日晚,上市公司庚星股份公告: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已处于失控状态,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持续不利影响。
4日晚,上交所对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公章及证照资料有关事项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有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9月4日收盘,庚星股份跌2.1%。2024年以来,该公司股价已累计跌超50%。
庚星股份内斗升级
据南财快讯报道,庚星股份(600753.SH)股东内斗波澜再起。
9月2日盘后,庚星股份公告称,收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建瑞善”)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公开信息显示,福建瑞善为庚星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0.60%。
公告显示,福建瑞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撤销被告庚星股份于2024年7月31日所作出的《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福建瑞善认为大股东浙江海歆方面在召开案涉股东大会及作出决议的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反法律及公司章程约定的情形,如:选举董事的前提是罢免,客观导致选举议案无法实行累积投票制度;被提名的独立董事未完成独立性声明;选举后独董人数少于3人等。
“本次诉讼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纠纷,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直接影响。”庚星股份现任管理团队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根据上述涉诉事项积极展开自查,经自查,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此外,庚星股份现任管理团队还一一回应了福建瑞善的质疑。一是浙江海歆符合法律关于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主体资格规定;二是有效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三是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已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四是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
现任管理团队认为福建瑞善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诉讼权利,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诉累,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庚星股份同日公告了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电话变更。办公地址变更前为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3层,变更后为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819号虹桥1819办公楼7层708室。投资者电话由021-33887076变更为13055403192。
7月31日,庚星股份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任控股股东浙江海歆作为发起人,成功罢免原董事会的8名成员,并推选出新一届的董事会成员。
8月28日,庚星股份发布公司管理层变动的公告,包括选举蒋彬彬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蒋彬彬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徐鹏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汤峰峰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解聘汤永庐总经理职务、李秀新董事会秘书职务、梁明媚副总经理职务。同日还披露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已遗失,未能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来源:南财快讯(作者:尹华禄 编辑:黎雨桐)、上市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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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江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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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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